人類實在是種有趣的生物呢,對外滿口喜歡尊敬對己充滿信心驕傲,明明就只是自我滿足。

(嘈雜聲)

好吧真的不是所有人類,那起碼我是這樣的生物好了。

(咚!)

……

(安靜)

──沮喪時間結束。(從牆中拔出的頭正剝掉法上石屑,沙沙作響)

 

嗯,再怎麼說我都還能耍冷,看來是沒多沮喪嘛。

其實事情是起於上週五的小說選讀,老師介紹了王安憶的《弟兄們》:情同姊妹的老大老二互相約定不婚、若兩人愛上同個對象便殺掉那人,老大後來還是結了婚,姊妹情誼倒也沒因此下降,更甚者老二時常幫忙老大照顧獨子、待之視如己出;某日,老大的獨子受了傷,老二理所當然著急地要為孩子包紮,老大看在眼中,一陣惶恐不安猛然擁上,她將孩子護在身後,想截斷讀子與老二的牽繫。

說到這,老師停下來問我們一句:如果你跟非常非常好的朋友愛上同一個人,會怎麼做?

然後又問:如果你們同時愛上的那人是你的孩子,你又會怎麼做?

我相信,同學所以鴉雀無聲、絕非近乎課堂慣例地懶得參與討論。

為不使問題變得複雜,我們姑且不論被喜歡的那人(那孩子)作何感想好了。老師提問的當時我想,我不會有這困擾──我最愛的人就是自己,其他能稱上喜愛的對象也只有家人,朋友或傾慕對象云云我都不想失去,但比起自己也無所謂,所以我都不要、友人戀人我就通通不要了,拋下這句話之後的我會擺爛啥也不管,樂看好友幸福、慚愧、或氣得與我這什麼都不在乎自私傢伙絕交。

反正我有我自己就夠了,我想。

突然我嚇了一跳:我最愛的人就是自己?我可從來沒少過自我厭惡!喜歡自我以己為榮說得好聽,我根本是對自己催眠?等等,我喜歡家人嗎?說不定只是我的虛榮心想得到別人肯定、而無私的父母最不吝餘付出讚美,我一切的一切依賴他們,但那不等於愛啊!

 

於是我就懷著這樣的心思呆到下課,垂頭喪氣了整星期。

發現人類──不,發現自己的醜陋果然很痛苦。

感恩世界、母親大地、偉哉父母,二十年來包容這樣的我。

然後就是現在,因為我非常非常自私、不想繼續胡思亂想再說反正頭破了也沒個結論,於是做出如此近乎逃避的懦弱決定:起碼在愚笨的我有辦法學著聰明點、看開點、輕鬆點、更負責而非只是自怨自艾前,不再思考這個麻煩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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