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右手食指的水泡破裂,已習慣,這是週期性的傷口。今日中午:洗碗洗到一半,正在抹的盤子從中間裂成兩半!事發突然手勁來不及收回,儘管下意識緊緊捏穩、右手拇指與手背靠小指處卻被左手中的半邊盤子分別割傷。手背傷口還是在為拇指上好藥,打算再去完成洗碗工作時卻被媽媽阻止時才發現的,小小的傷口卻已經把十元硬幣大小的手背染成血紅……手背不算,拇指的傷口意外地比在食指上造成更多妨礙,又或許是我握筆方式特殊導致食指常有水泡、早習慣用中指代替其工作?今日下午:熱咖哩時被噴上來的咖哩燙傷,分別傷在右手的中指及無名指指節。 結論──右手全體陣亡orz,我說這會不會太誇張了點啊!可換個角度想,手掌加五指也沒廢掉,雖然傷在右手還真等於是廢了一半……總之,跛手掛彩起碼比去年春假破相來的好吧!話說我受傷的理由怎麼都這麼白痴啊……

ox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我設定只顯示五行,但自家的電腦卻都看到全文。有沒有人看到不一樣的東西@@?) 周末起三天獅子座流星雨、流星雨喔,普通的大雨小雨毛毛雨你們不夠看啦,別來搗蛋!下禮拜國際活動週長假,是說我們乾枯的心靈已經可憐到視三天假期為長假了嗎……這個很多老師都搞不清楚狀況、學生更是一頭霧水的國際活動週,在我們幾經推敲後推斷是配合「教授出國開會的國際活動」就「乾脆讓學生放假」。證據是絕大部分的教授在十一月前後都有事得停課、出差,但有很大的矛盾是他們的公事都不在11/20-11/22這段假期中,放假下去反而是哀鴻遍野,趕課補課調課或著乾脆舉行課堂考試,比之前還慘。所以說學校做事到底有沒有經過規劃啊!期中考試報告等雜事也被假期隔成兩半,當人還陷在地獄時,這明明不用上課的五天要嘛就留下來啃書甭回家了、要嘛就得扛一座書山走過長路回去再回來。然後我修一堆學分的苦果來了,考試倒還好,作業相連到天涯啊…… 沒意外的話這個假期得生出:遺囑=醫學與生死作業三千字加小說六千字,合計萬言書,還不含哩哩啦啦各項非文學報告咧。(不支仆桌)

ox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哈哈哈那顆頭是怎麼回事,居然有人的頭髮能比你還亂!」「真是謝謝啊。」「小聲點、教授在看……」「歸他髮質看起來不錯,剪成那什麼樣、已經超過狗啃的地步了!說是狼咬的還差不多!」「這個嗎──呃。」「怎麼?」「錯覺吧。」「他好像在瞪你耶……」「是嗎──他帶著分類帽怎麼瞪我!」「我是說剛剛、」『那邊的學生安靜一點!我扣分喔!』「──算了當我沒說。」

ox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算織夜姊的誕辰賀?外加ptt十二國版版慶賀雖然我都在潛水,等完成厚著臉皮去發文好了(←所謂一文多用!?)。十二國的百字?期中考把腦力榨乾了,生不出長文(←這是努不努力的問題ok?)。希望可以生到五篇,但再怎樣這樣五篇加總也不會超過六百字吧。忘了說不接受退貨。是可以退啦、但我可不寫新文(喂!)。以下不正經的正篇開始↓   (含標114+2)入奏 

ox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忘記是多久以前在哪看到誰說過,其實我根本啥詳情都不記得了嘛,只有這句話很妙、印象超深:翻片天下無數桌、唯有萬國掀不得。 萬國,網咖也者。同理,若非家財萬貫,放了電腦的桌子最好還是讓他安穩在那,別去翻。   ……但真到傷心處時,不能掀桌大罵實在是泯滅人性!(←慢著翻桌子是憤怒發洩而非難過的舉動吧?) 去年期末時,因為我在分組作業DEADLINE前一天完全沒上線而被同學罵得很慘。實情是大家根本沒做事前工作分配,我做了大半,於期限前一個禮拜交給同學,之後連續四五天他們都沒找我商量,而且我怕會LOSE他們的MSN訊息不敢去圖書館、下課都直接回宿舍開機STANDBY,甚至我主動詢問進度也沒到多少友善回應,直到最後一天週日,我才放棄等待去圖書館──這件事我在舊網誌也抱怨過,算是歷史舊帳。

ox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話說昨天賴床到八點十分,擔心期考週圖書館爆滿搶不到位置,所以簡單梳洗過後也沒吃早餐、包包一背就往學校衝。……什麼嘛人好少,跟平常日子沒兩樣啊。因為我是有點壞的好學生(←什麼怪名詞),認為佔座位是理所當然、不過沒膽離席超過規定的三十分鐘也沒厚臉皮到剛佔好座位就想出圖書館用餐,所以就靠白開水撐到十點二十五分,剛好也唸到個段落,趕早餐供應最晚時刻衝去麥當勞客一頓份量夠的有氧早點,想說這樣中午就省了不用進進出出麻煩,可以賴到晚上再離開圖書館覓食。OK沒事,吃飽回來讀書讀書讀書。到了差半刻正午時,想瞇一會趴下。……等等什麼聲音?桌子在晃?為什麼有鳥叫?啊是我的手機!在此呼籲進圖書館還是關機或開震動比較好,不得已需要鈴聲也請選個正常點的。是金魚邀我吃午餐,她人也在圖書館,問了我所在樓層就很快樂地來找人。嗯、金魚很開朗,跟她一起用餐算是享受,因此、雖然還不餓我還是乖乖跟出去好了吃點東西吧,輕鬆一下也好。再回到圖書館,這次離席稍久、還好位子還在(不過多了張佔位警告單←活該),又是讀書讀書讀書。難得我在圖書館大半天頭都沒點一下,到天黑時終於撐不住,隨手把課本筆記往旁一掃清出桌面,看看時間、耶五點三十五,那我趴到六點好了,真的也是累透了(←體力差欠鍛鍊)居然很快就入眠,還作了個怪夢,相同內容重複撥映了三四次、依稀記得是個女人的容貌漸漸腐蝕剩下骷髏。……等等有人在叫我?因為我剛剛被自己嚇醒所以應該不是作夢?等等金魚你坐在我對面幹什麼!抬頭看見那張笑臉時真想這樣大叫出聲。

ox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聽說電影比劇本好看。早知道該趁圖書館前陣子舉辦影展,紀念莫札特兩百五十週年誕辰時拜見一番才是。彼得謝弗的劇本《阿瑪迪斯》描述兇手為何、如何安排死之徑,森雅裕的推理小說《莫札特不唱搖籃曲》紀錄造成天才殞落的重大陰謀,兩書都以莫札特之死為故事主線。 眾所皆知:音樂神童沃夫根.阿瑪迪斯.莫札特於三十六歲英年早逝,出殯當日因天氣極差,病中的遺孀沒有前來、其他送葬者也都半途而回,其屍骨就草草埋在公共墓園的一角,沒立墓碑,至今人們仍不知確切地點;莫札特死前曾說自己被下毒,人們只以為那是臨終混沌的瘋言囈語,大約半世紀後,年屆七八十的維也納宮廷樂長薩理耶將死去,他殺害莫札特的謠言才甚囂塵上,病中陷入狂亂的薩理耶也坦言此罪行,報紙包含貝多芬等大師們對這件事情的評論,成為那年最轟動話題之一。總而言之,死前潦倒困頓的莫札特,在身後化成薩理耶的夢魘,一步步將宮廷樂長自權力頂端拖入地獄……前情提要完畢,進入正題。《阿瑪迪斯》與《莫札特不唱搖籃曲》都寫莫札特之死,兇手也皆為人們傳統認定的薩理耶,兩書不同在於前者以薩理耶的心境為主題。《阿瑪迪斯》描述自任為天主宏揚音樂使者的薩理耶,在遇到莫札特後驚異、崇拜、乃至絕望,憎恨上帝不將如此天賦賜予自己,於是藉著阻擾打擊莫札特等行動向主控訴,甚至到了最後、殺害莫札特是他對抗造物者不仁的極端手段;被上天漠視,只擁有平庸才能卻躍居上位的他在《阿瑪迪斯》中儼然也是個受害者,身為當代少數了解莫札特音樂價值的一員,薩理耶的天賦比不上莫札特能將一曲曲動聽樂章信手拈來,但已經足以成為其知音,才無法容忍這樣放蕩形骸、行為幼稚者竟然取代自己為天堂的音樂代言。與前者相對地,《莫札特不唱搖籃曲》既然是推理小說,便著重於解謎,循序推衍出兇手的動機手法,揭露莫札特之死所隱藏的宮廷陰謀,其中薩理耶再也沒有那樣崇高的、信仰的、心靈上的掙扎,全然因政治理由,冷血地為求自保痛下殺手;就像他的殘酷無情,莫札特在此書中也變得自私自利,其他在《阿瑪迪斯》出現過的人物也都不可愛了──或許是因為《莫札特不唱搖籃曲》把所有可愛都分配給擔任偵探的主角貝多芬、以及其弟子徹爾尼吧。說點題外話,在眾多引入歷史事件的推理寫手中,森雅裕相當成功地沒有讓角色變形!這對師徒的一搭一唱雖然在書中被貝多芬自嘲為相聲,卻深刻地刻畫出大師在暴躁外表下,單純而堅毅的一面,當然、更多時候我們將這種堅毅稱為頑固,種種描寫幾乎都符合我們對真實人物的認知,作者在點出爭議點的同時,鮮有溢美之詞或者多餘的醜化。整體而言,我比較喜歡《莫札特不唱搖籃曲》。與其相比、貫穿《阿瑪迪斯》全書的莫札特至死都幼稚單蠢、無法自立,再加上一個情緒總是不很穩定的薩理耶,主角如此,莫怪其他角色甚至全書情節都充斥著荒謬的悲劇色彩。兩書共同引我注意的還有一個女人:康斯坦絲、身處微妙地位的莫札特之妻。歷史上總被視為惡妻的她,在《阿瑪迪斯》中與全然信任薩理耶、最終步向死亡的丈夫不同,康斯坦絲很早便曉得薩理耶是個偽君子,對其懷抱敵意與戒心,但她仍無法阻止莫札特逝去,甚至因為粗俗無知、歇斯底里等言行讓自己的地位於讀者心中一落千丈,她頂多是面鏡子,使人們得以透過她看到莫札特天賦異稟、性格缺憾外,人性的那面,音樂神童心底其實多麼善良可愛,僅能藉此一覷;而《莫札特不唱搖籃曲》的康斯坦絲更加可憐,小說開頭已是莫札特逝世十八年後,又因為貝多芬的偏見被讀者唾棄,其實於眾人爭奪真相同時,深愛丈夫的她正在尋覓被共濟會竊佔的莫札特亡骸,直到故事尾聲得而復失、眼見大火吞噬希望,最後改嫁離鄉,直到此書寫成,終於有人發生在康斯坦絲身上的悲哀,讓她從惡妻惡名中獲得平反! 

ox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所謂死前準備,假設自己現在被診斷出癌症。規定三千字──為什麼很多老師收作業都要求這麼精確的數字啊、兩千四百一十五或三千零九十七等微妙的長度不是更有意思嗎?太多可以抱怨的了(是說我真沒啥建設性的文章都是負面宣洩耶)。 自言自語自以為是mode on。  高中時期寫過很多作文,依稀記得有一篇描述了自己病中的景況。當然不同於這份遺囑、在走向不可逆的人生旅程前留下隻字片語,僅僅是很平常地要求考生們寫下重感冒臥病的自己會有何想法,許多同學依照常理、著眼在「生病時更深切地感受到關愛、懂得感恩惜福」;但平時被父母照顧得太好的我鮮有病假,當然也很少到學校保健室臥床,沒經驗、寫不出這樣真摯情感,便索性逆向思考:竟然對都市忙碌生活中難得因生病造成「出世孤獨」大大稱揚一番,以為臥病是有正當理由的「偷閒」,在世界所有人陷於匆促節奏時享受專屬個人的「清靜」,甚至極為嚮往身體不適帶來的短暫「脫俗」。印象裡,這篇作文我寫很短卻拿下高分,老師在評語中稱讚我觀點獨特、唯一的缺點是舉證過少,我自然感到驕傲,也確立了對臥病、對隔離的偏差想法。當時我是多麼膚淺。我會覺得生病的人很寂寞,除了因為雙親都要上班、向學校請假在家休息就等於被孤零零地留下的印象外,多半也是自己好強所致。我討厭診所醫院,也不喜歡成藥,每每出現病徵──過去,我所認識的疾病最多就屬感冒罷了──都隱瞞下來,反正流行性感冒有其周期性,我便裝作沒事,僅是加件衣服、多喝些水,等待病症自己過去;不同的是,當偶有熬夜所致的頭痛、壓力造成了胃疼、或者前一天跑馬拉松導致腳痠等等小病小痛時,反正沒嚴重到上醫院,我便大驚小怪,極其所能誇張其事,用此為藉口對父母傾訴撒嬌,所以就算我真有毛病、父母在第一時間看不出來也情有可原。總而言之,我生病時的孤單其實是自己樹立了藩籬,自業自得。現在,我知道生病一點也不好受,而孤單、更是難捱,所謂生在福中不知福,也難怪過去二十年向來健康的我不懂。

ox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人類實在是種有趣的生物呢,對外滿口喜歡尊敬對己充滿信心驕傲,明明就只是自我滿足。(嘈雜聲)好吧真的不是所有人類,那起碼我是這樣的生物好了。(咚!)……(安靜)──沮喪時間結束。(從牆中拔出的頭正剝掉法上石屑,沙沙作響)  嗯,再怎麼說我都還能耍冷,看來是沒多沮喪嘛。

ox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好容易歸國回家面對的卻是殘磚破瓦,他很想發飆。而那群損友還七嘴八舌──「那時我們在打電動。」宮部(新手玩家)說。「是逆轉裁判喔!」有栖(遊戲編劇)補充。「然後小野……」島田(好人前輩)欲言又止。「我上茶時被電線絆倒結果溼掉的遊戲機就冒煙著火燒掉整個房子。」被點名的女性挑眉,「有問題嗎?」 氣勢十足!不敢──製造死亡的推理小說作家們心想,頭皮發麻。老婆主上你實在不適合當人妻──綾辻默念,習以為常。「為什麼不玩惡夢館?」

ox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該怎麼說……我應該算個愛書人仕吧,從暑假把個人藏書列了清單(下一目標是自家書房)到上個月填了是否對書溫柔問卷等事都可以看出我還滿重視藏書這回事;我也沒有自以為是、買了一堆書卻吝於分享,雖然還沒到阿藍剛入手的新書還沒看就借出去那種慷慨,但跟我借書的人也很少被拒絕對吧。問題就在這。我樂於分享,但書依舊是我的,有借有還、這不是很簡單很明白的道理嗎。明明是這麼基本的處世原則居然會使我疑惑,說不定才是大環境人文態度的問題(不是牽拖我真的如此想)。取而不告的偷書是雅賊,那借而不還呢?姑且稱其為雅盜好了。 我目前遇過的雅盜都是北一學妹,兩個人同齡,似乎都把借書不還當作理所當然。  第一個是向我借護理課本。──北一零字頭的絕對都知道碧珠,訓話多規矩多筆記霹靂無敵多的她其實超級關心學生,筆記內容也實在受用,我很有幸高一開始一路給她教上高三畢業,護理課本也成為非正課中我少數保留的課本。剛開始學妹跟我借課本時我沒答應,若非她跟我同一所國中畢業、利用我倆家長都有跑學校成長班的關係由她媽媽向我再三保證,我才不會借出。而當時我不借還有另個原因:學妹是因為公假才要借課本補筆記準備考試,去它的我們老師又不同、你不會借同班同學的啊!什麼跟班上同學不熟都是藉口,你去借東西、討論課程不就會熟了!

ox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是說今早在聯合報看到鳳凰會密令的劇照。丹尼爾(是這個名字吧?)把頭髮剪短了,反正波特家那顆頭不管頭髮長短都一樣啦!比起來我還比較好奇一年不見居然恢復到當男儐相俊姿的天狼星(引用原著中哈利波特說法)會怎樣啃老鼠、雙胞胎跟皮皮鬼修理校長(那女人叫什麼?)以及那棟布萊克老宅,至於神秘部門的混戰也滿叫人期待,小說裡JKR除了魁地奇外幾個人多的打鬥場面都沒很突出,像第四集魔王歸來的對決電影反而更有感覺。新聞就那一張劇照,晚點再去找找其他的。其實我對電影沒那麼關心,重點是丹尼爾說的那段話:「哈利波特要西追一起拿獎杯、把他帶到食死人為自己設下的陷阱才害死了他,哈利憎恨自己能力不足無法救回西追,因而把頭髮剪短的。(加油添醋上前提綱領)」 ……ㄟ,為什麼不是剃光頭?總而言之,印象中失戀的女生才是剪頭髮吧!其他不管是哀悼或表示恥辱應該都是理光頭的,也或許是暑假看的《刺客後傳》加深我這種印象,可哈利波特你頭毛本來就亂七八糟的(而且電影中又看不出來多亂),短一點又沒差,還不如乾脆點全剃掉更能給觀眾印象深刻啊!是說比起光頭哈利,我更想看短髮張秋(沒那種東西)。好像之前新聞說有導演看上梁凱蒂,要她演花木蘭?火盃電影時我沒怎麼注意她,依稀記得文文靜靜的滿有氣質,如果短髮搭配得宜(依舊是自主想像)能在本來的端莊可愛上加點瀟灑,應該很適合~~至於要怎樣在鳳凰令裡詮釋那個性情大變、愛哭到沒道理的張秋,嗚、實在很難想像。

ox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Blog Stats
⚠️

成人內容提醒

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
若您未滿十八歲,請立即離開。

已滿十八歲者,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